撑起法律保护伞 中江民工大胆走四方
【新华网德阳分频道 http://www.dyxhw.com】 【2007-12-27】 【来源:四川新闻网-德阳日报   

12月上旬,中江县司法局领导从成都有关方面打来的电话中得知,由县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不懈帮一位农民工打赢的官司,受害者家属叶云学近期可望领到一笔数额不小的赔偿金。原来,叶是中江县凯江镇玄武村人,其妻张会兰在成都打工搭乘的“摩的”违章行驶与出租车相撞,导致张会兰成为植物人。在肇事“摩的”司机溜走无确定被告的情况下,中江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蔡亚琳和副主任邓学海力排万难,将“摩的”司机、出租车驾驶员和所属出租车公司及中华联合财保公司武侯支公司一并告上法庭,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由被告共同赔偿受害人31.8万元,终使这一历时3年的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中江是一个有着142万人口的丘区农业大县,常年在外打工人员达40多万人,劳务输出年总收入达20多亿元,已成该县发展经济举足轻重的生力军。但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不时因工资、工伤纠纷等权益难保,有的因此对外出打工望而却步,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江县2004年设立起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县司法局依托“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县45个乡镇建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使全县农民工法律援助公职和非公职律师达到17人,法律工作者54人。仅今年1-11月,就为全县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200余件(次),挽回经济损失700多万元。

中江还在全县840个村(居)委会、社区建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聘请了联络员,做到“民工走出门,援助进家门”,每名农民工有工作点提供服务,每名农民工有法律援助人员联系。龙台镇横梁村农民工代作勇、杨金红夫妇在成都务工时被一货车撞伤致死,本村法律援助联络员及时提供这一信息后,县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立即与龙台法律援助工作站一道进行艰苦细致的取证,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以非诉讼方式进行调解处理,使当事人家属依法获得了17万元赔偿金。该县在劳动、教育、工会、妇联、残联、团委、人武部等部门也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还特地在有数万中江打工者的北京市设立了“中江籍农民工法律援助联络点”,从而形成了纵横交错覆盖全员的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网络,做到了民工走到哪,法律援助跟到哪,为全体劳务大军全程撑起了“法律贴身保护伞”。(邓天文 樊华)

编辑:徐波